【宋词百首之玉蝴蝶/叶橙】玉蝴蝶

  我与哥已经十年不见,但我却时常想到他,在梦里我跟哥总有说不完的话。每次梦见哥,我总觉得自己还挺很有福报的,至少,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,只要还能梦见他,就觉得很开心。虽然照别人的说法,哥早已不在这个世上了,我却觉得他并没有投胎去。投胎真的好么?我觉得哥留在我身边倒挺好的,每年清明节我跟叶哥都会去给哥烧纸,却不曾想过要超度他,如果我们烧的纸钱哥真能收得到,我想他在阴间的日子过得也不算穷困,起码要比他在阳间时好一些。

  我对爹娘没有什么印象,打从我会记事起,就是哥带着我。哥的本行是个乞丐,乞丐也分很多种,大略的来说,一种叫“文丐”,就是唱曲儿、弹月琴拉胡琴的,人家听了曲儿,会给些赏钱;一种叫“武丐”,就是表演功夫的,有些武丐拿起一块砖,往自己头上劈下,顿时鲜血淋漓,人家怕吓著了孩子,赶紧给钱打发他走。哥是个武丐,却不是个惹人害怕的武丐,他有一身硬功夫,三个四个凳子在他身上,不知可以玩出多少花样来,有时用头顶,有时用脚踢,总之不教凳子掉下来,哥去乞讨的时候,还有人给他叫好,有几次小孩子看呆了,吵着要跟我哥学功夫,听说回家都挨了打骂。

  哥是不强迫我学这些的,闲著没事的时候教我几招,爱练不练他是不管的。又说女孩子弄凳子不讨巧,他给我设计出好多花样,又是转帕子,又是站在桌上下腰。跟我们一起住在破庙里的乞丐大叔说哥若带着我上街去讨,一定可以讨到更多铜钱,但哥不肯,他说:“我自己是乞丐命也就罢了,连我妹妹也是乞丐命不成?我还指望她赶明儿嫁个好人家,我就出运了,舒舒服服地当个大舅子!”

  但我哥不是乞丐命,命运让他从卖艺的乞丐变成了一个窃贼。

  五岁那年在浙江镇上,我们遇到了叶哥。哥总笑说他是被叶哥带坏的,那天叶哥被追着打,我哥一看打起架来,又看叶哥衣衫陈旧肮脏,觉得他也是艰难之人,就帮着叶哥打起来,哥一个打退了五、六个,把叶哥护了下来,叶哥连连道谢,哥听他说的是北方口音,一问之下知道他也没处落脚,便把他带回破庙来了,这才问起叶哥为什么挨打,叶哥说他扒了人家的荷包。

  既然出了这事,原本的破庙不能待了,再待下去将来行乞也讨不到钱,恐怕还会有人上门找麻烦。我和哥,还有叶哥,从此过著到处流浪的生活,每到一个地方,找个空屋赁居一两个月,就得搬家,至于赁屋子的钱,哥和叶哥有办法,他们做起了新的营生。

  白天里叶哥教我读书算数,讲些故事给我听,有些是他从书上看来的,有些是他亲身经历的,别人家就算是男孩子也不见得有钱上学,我书读得倒不比那些学堂里的小少爷们少。

  大部分的时间,哥和叶哥在外头到处晃荡,其实是在查看哪一家好下手,把地形和守夜的人会经过的时间都看准了,夜里两个人去偷。哥功夫矫健,偷东西他出的力多。不过当贼不只是个体力活,也不只是个技术活,它是要靠经验、靠眼界的,偷来的东西,除了现银以外,都需要变现,这就是我们不停搬家的原因,搬了家才能出清手中的赃货,叶哥看东西眼力很准,又会做生意,什么样的东西是什么样的材质、什么样的作工、什么样的来历,他一看便知,又会讲价。自从多了叶哥,我和哥的生活倒比从前富裕了。他们做这窃盗营生,从来不要我帮忙,只是哥和叶哥时常把偷东西的技巧、看东西的窍门、做买卖的手段跟我说,我懵懵懂懂地听着,多少也学了一些。

  叶哥总说连累了哥,害得一个好人随他做犯法的事。其实我们本来就不算什么正经人家,哥对于窃盗改善我们兄妹俩的生活没有抱怨,尤其他说,我长得周正,人家不知我们来历,不管搬到哪里,人家都拿我当好姑娘看待,不拿看乞丐丫头的态度对我。那几年中我们什么都不缺,应该是哥这一辈子过得最快乐的日子。

  我们开始飘荡,是因为叶哥;后来在杭州定居下来,是为了哥,哥葬在杭州。

  那年春天,我们在杭州赁了陶老板的房子住。陶老板是开当舖的,之前偷的不少东西,便是在他的嘉世当铺里出手的。叶哥跟陶老板虽然差著二十来岁,两个人倒谈得来,常去陶老板那儿闲坐,有时帮陶老板鉴定一下货物,说得头头是道,到后来有舖里朝奉看不稳当的骨董珍宝,陶老板也拿来请教叶哥,我记得陶老板半开玩笑地拍著叶哥的肩说:“小叶啊!你将来要是哪天走投无路了,来我铺子里做朝奉如何?我们家大朝奉的眼力也不及你,你我联手,将来一定发!”叶哥当时只是笑着说:“你看过这么年轻的朝奉么?少不得要我从扫地倒茶开始做,等到我熬出头,怕是要几十年的功夫。”陶老板连声说不会不会,他是用人唯才,能者居之。

  陶老板这话倒不是假的,后来叶哥在嘉世做了七年的大朝奉,嘉世也真的发了。到了第四年,我也到嘉世帮忙,我知道许多人到嘉世来做生意,是因为听说嘉世的掌柜中有个女的,长相还不丑。在嘉世那四年我攒了不少体己,不过我对陶老板倒没有十分感激,我们做事,领工资是应该的,用叶哥的话说,这就是以利相合而已。

  话说我们三人住在杭州的时候,有队商队路过杭州,哥从他们那里盗了个小宝匣来,我记得其中有对玉蝴蝶,叶哥说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,卖了可惜不打紧,一出手不就明明白白的昭告我们是贼么?必得想个法子,日后再带到外省去卖。哥说外省太远,不知道哪天才到得了,既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,又是一对儿,不如留给我坐嫁礼,我收著一个,哥收著一个,将来他要给我订了亲,就拿他的那枚玉蝴蝶坐订亲信物。那时候,我们都没想到哥会走的这么快。

  哥生病的时候,我们花了很多钱,把几年下来的积蓄都用光了,叶哥说他在北京认识微草堂的名医,但哥已经病得无法远行,叶哥写了信给微草堂,还跟陶老板借了钱,可惜方神医晚来了几天,或许这就是人家说的阎王要你三更死,谁敢留人到五更。哥临终前拉着我的手,又把他带在身边那枚玉蝴蝶交给叶哥,请叶哥将来帮我找个好人家。

  哥的丧事还是陶老板帮忙办的,丧事办完没多久,叶哥就进了嘉世,当起大朝奉来。

  当铺其实就是合法的劫贫济富,趁着人家急用有难,用低价把东西买进来,不管东西如何好,一定要把它说得一文不值;等流当了之后全都变成了千金难买的宝物,用极高的价把它卖给有闲钱的人家。我和叶哥在家世这些年,虽然是合法良民,但并不觉得自己比从前当盗贼时清高多少。陶老板几度想把我说给崔大掌柜的儿子,都给叶哥回绝了,他要问我的意见,我就说:“我哥临终说了,我的婚事全凭叶哥做主。”

  有一件事说来好笑,叶哥在嘉世当了七年的大朝奉,人人都说嘉世的大朝奉眼力天下无双,不管什么祖传遗物、内廷珍宝他都识货,但在杭州没人认得出他就是嘉世的大朝奉。他在嘉世鉴定物品,是不对外露脸的,对外只说嘉世的大朝奉是北京来的叶秋,人人都以为叶秋必定是个出自高门大户的老头子,谁知道叶哥才十几岁。至于他的真名叶修,我哥死之后,就只有我知道了,连陶老板也不知道。

  叶哥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,官场上有江湖、盗匪道中有江湖、生意场上也有江湖,他不喜欢江湖,又躲不开。因此跟客人有什么话要说,都是掌柜们或二朝奉刘皓去转达,刘皓生得一张伶俐的嘴,那张嘴不知给嘉世赚进过多少银子,所以他瞧叶哥不顺眼,他说做生意靠的是招呼客人的工夫,叶哥说得出这些东西的材质、作工、来历、用法……又有什么用,到最后还不是他和掌柜们在客人面前周旋。陶老板说,叶朝奉的名头在外,是嘉世的好招牌,但年终分红时叶哥拿得还不如我多,更不如崔大掌柜,理由就是二朝奉说的,做生意不只是靠对货物的鉴识,真要赚,靠得是哄客人的工夫。我还听见陶老板私下对崔经理说,叶哥不肯把我嫁给崔公子,要不然说给刘朝奉也好,总不能让我嫁给嘉世以外的人,会做生意的女子奇货可居,肥水不落外人田,我生了好几天的气,我是肥水么?还是叶哥叫我放心,除非我真心想嫁,不然给再多的采礼,他也不许。

  我十五岁那年冬天,叶哥离开了嘉世,刘皓找了申建、王泽他们几个人,说叶哥贪墨了当铺礼的一笔银子,陶老板本来不信,但帐房的刘夜辉一口咬定,张贺铭、家兴和郭阳也指证历历,说见叶哥鬼鬼祟祟的进过库房。嘉世的库房看守很严,外人难以进去,一定是出了内鬼,闹了一两个月,叶哥还是洗不脱嫌疑,陶老板说只要叶哥赔这笔银子,他看在多年的交情上既往不咎,叶哥不背这锅,离开了嘉世。

  我记得,杭州平常冬天是不下雪的,叶哥离开嘉世那天却下著大雪。传说人要是受了极大的冤屈,就算是六月暑天也会下雪,或许老天爷也知道叶哥是冤枉的,因此那个冬天的雪特别大。

  从嘉世到兴欣商铺只有几百尺的路,叶哥离了嘉世,路过兴欣商舖,见到店门开着,上边贴著一张招长工的启事,便进去躲雪,跟老板娘说他要在这工作。商舖里有一些贵重首饰和金银器皿,老板娘家并无男人,想夜里有个男人看着,以免遭贼,便把叶哥留下。白天的生意多是老板娘和柔妹打理,偶尔也请几个小厮,可是都不如柔妹出色,哪个是纯银、哪个是纹银、哪个是京城的工匠打的、哪个是外国进口的,柔妹一眼就分得出来,叶哥夸过柔妹好眼力,柔妹也不谦虚,只是笑笑。

  我偷偷去兴欣看过叶哥几回,老板娘是认得我的,嘉世那么大生意,唯一的女掌柜在杭州谁不知?

  再说这柔妹,并不是本地人,老家在北京,她爹四海为家做生意,后来在杭州出了点意外,虽然只是损失了财物,人并没有受伤,但是觉得这样带着女儿四处奔波实在不是办法,看柔妹跟兴欣的老板娘极合得来,又有一点亲戚关系,便把柔妹寄在老板娘这里,每年送银钱供应柔妹的花销。柔妹却说自己住在这里给人添麻烦,定要帮着做生意,老板娘看她极有生意天赋,又似乎颇乐在其中,也就把她当成左右手。

  老板娘和柔妹都没把我们当外人,我们把叶哥的真实身分告诉了她们,柔妹还满镇定的,老板娘从不信到惊吓,好多天才回过神来。叶哥在兴欣这里也跟在嘉世不同了,进货、售货、盘点、上架、讲价、记帐……,只要是他能作的,都尽力去做──用叶修的身分,除了我和兴欣的人,没人知道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嘉世叶秋。一年后,我也离了嘉世,兴欣的生意已经有点热闹了,老板娘又听叶哥的再请了几个得力的人,打算把盘子做大,甚至还提过要让叶哥入股。

  老板娘私底下问过我,帮我跟叶哥说个媒好不好,我没点头,其实我心里是愿意的。那个玉蝴蝶一枚在我这里,一枚在叶哥那里……,不过这个秘密谁也不知道。

  有一日忽然听得柔妹叫喊,我自从到兴欣来,从没遇过她这样惊慌失措的,跑到房门口一看,只见柔妹张著口,指着我的妆奁盒里:“你、你、这玉蝴蝶!你从何处得来?”

  兴欣房间不够,我和柔妹同住一间,没想到被她发现了我的玉蝴蝶。我说:“这是我兄长的遗物。”

  她说:“你那兄长,是做什么的,这玉蝴蝶,他又从何处得来。”

  我只好顺口撒个谎:“买来的呗!”

  柔妹说:“这玉蝴蝶原有一对,你可知另一枚在何处?”

  没想到叶哥的声音在门外响起:“在我这里啊,他哥临终将玉蝴蝶嘱咐于我,将来若是要订亲,便可用得上。”

  柔妹身体颤抖道:“这、这是我母亲的遗物啊……”

  原来柔妹家中富裕,父亲唐书森是京城有名的商贾,柔妹早年丧母,玉蝴蝶乃他母亲的嫁粧之一,因为小巧,放在匣中随身携带,不想跟爹爹行商时路过杭州遭窃,才有后来将她寄住在兴欣之事……。我听了肠里百转千折,不知道怎么办才好。叶哥对柔妹说:“你要这玉蝴蝶纪念母亲,她要这玉蝴蝶纪念哥哥,我把我收著这枚还给你,她收著的那枚她仍留着,你们各自思念各自的家人吧!”柔妹不知这玉蝴蝶原是哥哥偷的,很通情达理的同意了,没把两枚蝴蝶都要回去,我对她真的有些歉疚,但是跟哥在一起生活时的贵重物品早已在哥生病时变卖光,唯一可留念的也就剩这枚玉蝴蝶了。

  过后莫约半年,叶哥在北京的弟弟──真正名叫叶秋的人──突然来访,说家里找叶哥回去,要给他说亲事。叶哥跟叶秋拗了半天,没有走,等叶秋离开后,叶哥不住的长吁短叹。老板娘与柔妹问他如何,叶哥说:“实不相瞒,我家在北京是做官的,当初我是离家出走。如今长大了,要我回家继承家业,我不是做不到,只是要给我说亲,必须找个门当户对,不是官家女儿,就是富商人家……”说到这里,叶哥说不下去,只是不断的摇头叹气。我心里慌得很,叶哥家里的事他早就对我和哥说过,只是我没想到他有一天真的要回家,就像当年我也没想过哥会离开一样。

  叶哥到底拗不过他家里人再三催促,只好先回北京一趟,行前暗地里对我说:“我是断然不会在北京结亲的,家人若是过度逼迫,我大不了再离家出走一趟,你要等我来接你。”

  过了几天,柔妹私下跟我商议一事,我真是太感激她了!想不道世上真有这么好的人!

  柔妹写了一封家书寄去,然后带着我同赴北京,见了她家的人,好说歹说一番。唐伯父疼女儿,又见到爱妻遗物,感叹世上缘分奇特,在柔妹的撒娇下,收我为义女。我自幼没有爹娘,并不觉得多一个爹有什么好不好的,何况一切都在柔妹计画中。

  一个月后,义父写信给叶哥家:“……书森有一女,虽非亲生,胜似亲生,愿与君家结秦晋之好……”

  柔妹也写了封信,托下人给叶修送去,信中写的很隐晦,都是一些客套话,只多提了几句:“……先母遗物,有玉蝴蝶一双,一枚妹珍藏之,一枚以赠义姊,此乃终不相负之意。……”

  喜事就这么定下来了,玉蝴蝶所系,不只是我的姻缘,也不只是亲兄妹之情,还有我与柔妹虽非手足胜似手足的情谊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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